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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

继续教育学校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开放教育、网络教育、非学历教育、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研究等工作的二级教学单位。主要职责为:

1.负责开放教育、网络教育、社区教育和各类非学历教育规划、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,开展继续教育教育方式、教学改革和全市继续教育的调查研究。

2.负责全市开放教育、网络教育、非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。

3.负责制定开放教育、网络教育、非学历教育教学计划、实践教学实施方案,并组织实施,负责教学质量的督查与评估。

4.负责全市开放教育及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在校生的注册、学籍、考试、教材征订和发放、成绩管理和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。

5.负责指导全市开放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6. 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的项目调研、计划制定、工作开展,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。

7. 负责推动学校各级各类培训基地、培训项目的争取、申报工作,组织好项目实施。

8. 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承接的各类社会化考试。

9. 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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